溧水区数控机床功能部件产业园行车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编号:LCZC2026-010)
溧水区数控机床功能部件产业园行车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编号:LCZC2026-01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
一、采购条件
本溧水区数控机床功能部件产业园行车采购、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5.0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南京永阳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项目编号:LCZC2026-010项目名称:溧水区数控机床功能部件产业园行车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80万元 最高限价:75万元 采购需求:溧水区数控机床功能部件产业园项目3#、4#厂房2楼采购、安装行车共计22台(3#4台、4#18台),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溧水区数控机床功能部件产业园行车采购、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溧水区数控机床功能部件产业园行车采购、安装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制造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代理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B级及以上,同时提供制造商的制造许可证(许可要求同(1)款),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制造商证书加盖制造商公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7月1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2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7月29日14时30分
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静然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