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科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320000A001000YI8YI8)
中医科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320000A001000YI8YI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医科医疗器械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以及与之配套的辅助工作,交付采购人使用;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质保期:不小于3年;响应时间:满足采购需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工业;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中医科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医科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相关产品制造或销售能力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供应商在职职工;(4)所投威伐光治疗仪、中频干扰电疗仪、中频电疗仪的生产商,须具有药监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5)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6)投标供应商投标时根据所投威伐光治疗仪、中频干扰电疗仪、中频电疗仪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7月21日15时00分到2026年07月28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2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递交纸质材料
六、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2日09时30分
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静然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