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投标提供货物招标、工程招标、服务招标、设备招标等招投标信息。
010-60868695 zbcgchina@163.com
国信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工程招标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8-21
1 次浏览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Z320000A00100137X13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一、采购条件

本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0.5000000万元,采购人为连云港市连云区气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为提升我区强对流天气防范能力,2026年度建设5座自动气象站、4台大气电场仪(含4台移动式自动站监测工作站),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4)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若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2)本项目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者转包;(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1日09时30分到2026年08月2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静然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