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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东莞市人民医院零星修缮、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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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医院零星修缮、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 东莞市人民医院零星修缮、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东莞市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650.000000万元人民币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 零星修缮、装修工程

服务期: 3年;结算金额达合同预算金额时合同终止

产品与工程信息

采购产品: 装修工程

数量: 1项

资质要求

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其他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信用记录承诺;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 东莞市人民医院

时间节点

公告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09: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09:00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09:00

项目概况


东莞市人民医院零星修缮、装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1-2026-06058


项目名称:东莞市人民医院零星修缮、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东莞市人民医院零星修缮、装修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6,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装修工程


东莞市人民医院零星修缮、装修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5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约定的服务提供之日起3年。服务期限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采购预算金额)的,合同终止,以先到者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磋商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磋商文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磋商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人民医院零星修缮、装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投标供应商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所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承建/承接)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注:1.中小企业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参照磋商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人民医院零星修缮、装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允许分公司响应。


(4)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注:提供上述有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至 2026年10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