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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延津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311延津县僧固乡(延津县封丘县交界至与G230重复起点)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延交财工程招标(2026)036号(延津招标采购-2026-56))

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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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311延津县僧固乡(延津县封丘县交界至与G230重复起点)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延交财工程招标(2026)036号(延津招标采购-2026-5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

一、招标条件

本延津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311延津县僧固乡(延津县封丘县交界至与G230重复起点)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10.0894万元,招标人为延津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延津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311延津县僧固乡(延津县封丘县交界至与G230重复起点)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延津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311延津县僧固乡(延津县封丘县交界至与G230重复起点)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2日00时00分到2026年10月16日23时59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09时00分

七、其他

延津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311延津县僧固乡(延津县封丘县交界至与G230重复起点)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

延津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311延津县僧固乡(延津县封丘县交界至与G230重复起点)

延津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311延津县僧固乡(延津县封丘县交界至与G230重复起点)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延津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该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311延津县僧固乡(延津县封丘县交界至与G230重复起点)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津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津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311延津县僧固乡(延津县封丘县交界至与G230重复起点)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延交财工程招标(2026)036号(延津招标采购-2026-56)

(县区)新交GCZB-2026-0239

2.3、建设地点:延津县境内

2.4、建设规模:路面面层铣刨重铺、路面基面层铣刨重铺、留用路面结构病害处治、恢复路面标线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路面标线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总投资额:5100894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9、质量要求:合格;

2.10、安全要求:安全生产零事故。

2.11、环保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相关环保政策及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经理(注册于本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注册贰级及以上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拟派项目总工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一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其他信誉要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双信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与定标

4.1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4.2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进行。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程序与方法确定中标人。鼓励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参加定标会议。4.3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4.4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应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于2026年10月12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6日23时59分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的及时办理标证通及CA数字证书,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5.2、招标文件售价:0元。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09时00分。

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工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