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报名》丰台区苇子坑138号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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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丰台区苇子坑138号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94.844018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万利特轻工机械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约3300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丰台区苇子坑138号装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丰台区苇子坑138号装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次磋商对磋商申请人企业经营状态要求:磋商申请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出现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没有出现过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限制投标的情形,提供声明加盖公章;
(3)投标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审计报告;
(4)不得为“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非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复印件。):
(5)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
(6)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查询截图或声明加盖公章;
(7)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磋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0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5日16时00分
磋商申请人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3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丰台区苇子坑138号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94.844018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万利特轻工机械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约3300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丰台区苇子坑138号装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丰台区苇子坑138号装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次磋商对磋商申请人企业经营状态要求:磋商申请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出现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没有出现过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限制投标的情形,提供声明加盖公章;
(3)投标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审计报告;
(4)不得为“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非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复印件。):
(5)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
(6)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查询截图或声明加盖公章;
(7)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磋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0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5日16时00分
磋商申请人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3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