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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招标报名》北黑铁路(龙镇至黑河段)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安全评估竞争磋商公告

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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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ZZ62661FW00020178)
一、项目条件
受黑河铁路升级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北黑铁路(龙镇至黑河段)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安全评估进行国内竞争磋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采购人为黑河铁路升级改造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北黑铁路(龙镇至黑河段)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安全评估
2、工程概况
北安至黑河铁路,位于黑龙江省北部,呈南北走向,南起北安市,北抵中俄边境口岸黑河市,途径五大连池市、孙吴县、爱辉区三个县级行政区,线路全长302.689km,其中北安至龙镇段隶属哈尔滨铁路局,龙镇至黑河段(全长239.9km )隶属于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辖。
本项目设计改造起点为龙镇站外哈尔滨铁路局与北黑铁路公司管界分界处,终点为黑河既有站,里程范围为K63+500至K303+434,既有线长度239.934km。改造后线路正线起点维持既有,终点为黑河站(新建),里程范围K63+500至DK296+569.38,线路长度为203.778km,其中新建线路152.296km,利用既有线51.482km。
3、主要技术标准
本项目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铁路等级:Ⅰ级;
正线数目:单线;
设计速度:160公里/小时;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2000米,困难1600米;
限制坡度: 13‰;
牵引种类:内燃;
牵引质量:3000吨;
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安全评估全部工作完成、评估报告通过采购人及铁路运输企业(相关主管部门)审查之日止。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铁路行业现行标准、规范。
6、采购范围:北黑铁路(龙镇至黑河段)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开展静态验收、动态检测及初步验收后的安全评估工作,主要包括:
(1)编制安全评估实施方案,明确评估依据、评估范围、评估内容、组织形式、专业人员分工、评估方法和进度安排;
(2)按《铁路运营安全评估规范》(TB/T 30012-2024)要求,对安全管理、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劳动安全管理、安全环境管理等维度开展评估;
(3)采取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开行列车(添乘)检查、人员抽考等方式开展评估,对系统功能、设备设施、规章制度、人员素质、应急预案及运营准备情况等进行检查评价;
(4)梳理评估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及建议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确认;
(5)编制安全评估报告(书面报告),对项目是否具备开通运营条件提出明确意见,并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问题整改闭环及向铁路运输企业、铁路工程监管部门的报送工作。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单位证明资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铁道行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利益相关回避: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单位或者设备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等关联关系,亦不得与其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安全评估的利害关系。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1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5日16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以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获取竞争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竞争磋商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并及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对于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不对其发售竞争磋商文件。
对于已获得竞争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磋商小组的评审为准。
(2)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自由获取本项目竞争磋商文件。竞争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竞争磋商文件时发送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不需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不需提供);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单位证明资料;
4)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5)企业书面承诺(承诺应包含但不限于:①本企业合法合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②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④本企业不存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等符合本竞争磋商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
注:未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哈尔滨市南岗区现场纸质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30分。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