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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14号、16号、大兴线通号、供电蓄电池整体更新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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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最新资讯:4号、14号、16号、大兴线通号、供电蓄电池整体更新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4号、14号、16号、大兴线通号、供电蓄电池整体更新工程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有资金1429.1786万元,招标人为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北京京港十六号线地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需拆除蓄电池7490块,新装蓄电池7080块,其中新装胶体蓄电池4128块、铅酸蓄电池2952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4号、14号、16号、大兴线通号、供电蓄电池整体更新工程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4号、14号、16号、大兴线通号、供电蓄电池整体更新工程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质;(2)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以上资质;(3)具备建筑施工类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近5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内,至少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机电工程安装或改造业绩(实施内容需包含供电或通信信号专业的设备安装及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投标人所提供的蓄电池设备近5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铅酸蓄电池及胶体蓄电池需分别提供至少一个单项合同中蓄电池供货数量不低于600块的城市轨道交通应用业绩;(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二、本工程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最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投标;

(5)联合体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


三、其他要求:

1、项目共设置项目经理1名、现场负责人3名、专职安全员5名、技术负责人2名;

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①铁路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③具有至少5年轨道交通供电/通信电源系统工程设备改造或安装调试项目工程管理经验,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竣工验收为准,内担任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额不小于500万元轨道交通电源系统(需包含蓄电池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合同业绩或企业证明复印件;

现场负责人3名,应分别具有以下资质,并提供项目合同业绩或企业证明复印件及承诺:

通信、信号专业现场负责人(2名):应具有3年以上轨道交通信号或通信电源系统工程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施工管理经验;

供电专业现场负责人(1名):应具有至少1项轨道交通行业电源系统工程或包含电源系统工程的施工经验;

专职安全员5名,投标人拟派遣的专职安全员需满足以下资质,并提供项目合同业绩或企业证明复印件及承诺:

通信、信号专业专职安全员(3人):①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C本);②具有3年以上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相关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管理经验;

供电专业专职安全员(2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C本);

技术负责人2名,投标人应为通信专业及供电专业分别拟派1名技术负责人,该技术负责人应至少参与过1项轨道交通行业对应专业或包含对应专业的系统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合同或用户证明复印件);其中,通信专业指通信或信号专业、供电专业指供电专业;

2、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保证具备至少同步开展7个(信号2个、通信3个、供电2个)作业面的人员配置能力,每个作业面至少配备2名持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证的低压电工人员;

3、投标人需承诺,如涉及特种作业,派遣的涉及带电操作的施工人员具备持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低压电工证,特种作业人员(如涉及)具有相关资质证书并持证上岗等;

4、投标人需提供,选用的蓄电池产品在近10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内轨道交通行业安全使用,无起火、无爆炸等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承诺函(加盖蓄电池制造商公章);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7、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响应《项目准入承包商安全资格审查评估方案》,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9、如投标人曾经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但被评估为不合格或存在不良记录的,将有可能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9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3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地点:北京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工程4号、14号、16号、大兴线通号、供电蓄电池整体更新工程项目,招标人为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北京京港十六号线地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地铁4号、14号、16号、大兴线

2.2 工程的建设规模:需拆除蓄电池7490块,新装蓄电池7080块,其中新装胶体蓄电池4128块、铅酸蓄电池2952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估算价1429.1786(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且无遗留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子项目一、三、四300日历天;子项目二360日历天;子项目五4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项目共需拆除蓄电池7490块,新装蓄电池7080块,其中新装胶体蓄电池4128块、铅酸蓄电池2952块。工程范围包括拆除旧蓄电池并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新蓄电池的供货、试验检测、安装、更换蓄电池间连接线、增加电池下绝缘板及部分蓄电池至UPS线缆、蓄电池安装后调试、验收、质保期服务、文件资料移交等全部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 其他:本次项目划分1个标段,包括5个子项目:子项目一:14号线通信电源蓄电池更新改造项目、14号线综合监控系统蓄电池更新改造项目;子项目二:4号线CCTV系统配套蓄电池更新改造、大兴线CCTV系统配套蓄电池更新改造、4号线自动售检票系统蓄电池更新改造;子项目三:14号线全线操作电源蓄电池更换项目;子项目四:16号线北安河车辆段至西四站电源整合蓄电池更换项目;子项目五:4号线信号系统UPS蓄电池更新项目、14号线信号系统UPS蓄电池更新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质;(2)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以上资质;(3)具备建筑施工类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近5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内,至少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城市轨道交通机电工程安装或改造业绩(实施内容需包含供电或通信信号专业的设备安装及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投标人所提供的蓄电池设备近5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铅酸蓄电池及胶体蓄电池需分别提供至少一个单项合同中蓄电池供货数量不低于600块的城市轨道交通应用业绩;(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工程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最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投标;

(5)联合体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


3.3 其他要求:

3.3 项目共设置项目经理1名、现场负责人3名、专职安全员5名、技术负责人2名。

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①铁路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③具有至少5年轨道交通供电/信号/通信电源系统工程设备改造或安装调试项目工程管理经验,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竣工验收为准,内担任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额不小于500万元轨道交通电源系统(需包含蓄电池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合同业绩或企业证明复印件;

现场负责人3名,应分别具有以下资质,并提供项目合同业绩或企业证明复印件及承诺:

通信、信号专业现场负责人(2名):应具有3年以上轨道交通信号或通信电源系统工程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施工管理经验;

供电专业现场负责人(1名):应具有至少1项轨道交通行业电源系统工程或包含电源系统工程的施工经验;

专职安全员5名,投标人拟派遣的专职安全员需满足以下资质,并提供项目合同业绩或企业证明复印件及承诺:

通信、信号专业专职安全员(3人):①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C本);②具有3年以上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相关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管理经验;

供电专业专职安全员(2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C本);

技术负责人2名,投标人应为通信专业及供电专业分别拟派1名技术负责人,该技术负责人应至少参与过1项轨道交通行业对应专业或包含对应专业的系统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合同或用户证明复印件);其中,通信专业指通信或信号专业、供电专业指供电专业;

2、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保证具备至少同步开展7个(信号2个、通信3个、供电2个)作业面的人员配置能力,每个作业面至少配备2名持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证的低压电工人员;

3、投标人需承诺,如涉及特种作业,派遣的涉及带电操作的施工人员具备持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低压电工证,特种作业人员(如涉及)具有相关资质证书并持证上岗等;

4、投标人需提供,选用的蓄电池产品在近10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内轨道交通行业安全使用,无起火、无爆炸等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承诺函(加盖蓄电池制造商公章);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7、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响应《项目准入承包商安全资格审查评估方案》,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9、如投标人曾经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但被评估为不合格或存在不良记录的,将有可能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4.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否决投标方式。

4.2 本工程招标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不适用惩戒方式。

(1)本工程招标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不适用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查询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内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北京市持授权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