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金融城二期东区C1楼80层商务会议及配套设施用房(63层局部)装修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K-26223)
南京金融城二期东区C1楼80层商务会议及配套设施用房(63层局部)装修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K-2622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金融城二期东区C1楼80层商务会议及配套设施用房(63层局部)装修工程二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8.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金融城二期东区C1楼80层商务会议及配套设施用房(63层局部)装修工
程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金融城二期东区C1楼80层商务会议及配套设施用房(63层局部)装修工程二标段:
详见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1日16时00分到2026年08月28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0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南京金融城二期东区C1楼80层商务会议及配套设施用房(63层局部)装修工程二标段所需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京金融城二期东区C1楼80层商务会议及配套设施用房(63层局部)装修工程二标段2.2工程地点:南京金融城二期东区C1楼63层局部2.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2.4建设内容:装修工程;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2.6工程合同估算价:88万元2.7招标内容及范围:南京金融城二期东区C1楼的第63层局部装修,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
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且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办法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25)1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报名时须同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并明确各方分工、权利及义务。(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a.项目负
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埋、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3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住宅、厂房、仓储、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除外)类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四方盖章)的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项能够反映全部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核查,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静然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