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投标提供货物招标、工程招标、服务招标、设备招标等招投标信息。
010-60868695 zbcgchina@163.com
国信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工程招标

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四电”工程、生产生活房屋及相关工程施工总价承包(JJZH-1标)外电源专业招标(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2026-09-19
1 次浏览

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四电”工程、生产生活房屋及相关工程施工总价承包(JJZH-1标)外电源专业招标(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获正式批准,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招标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等法定主体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目前,该项目已完全满足法定招标要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项目线路自深茂铁路区间引出,设新沙线路所,经江门、鹤山、佛山高明,终至珠三角机场站(与广湛铁路合设)。在机场站东侧11km处设回龙线路所(位于高明站——珠三角枢纽机场站区间),与广湛铁路并接。线路全长98.117公里,其中桥梁58座55.337km,隧道20座28.353km,桥隧比85.30%。


本线新建江门站珠肇场(既有站新设珠肇场)、鹤山西站、高明站、珠三角枢纽机场站4座车站,新沙线路所、回龙线路所2座线路所,珠三角枢纽机场站为广湛实施预留珠肇场(站后由我单位实施)。


2.2设计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正线数目:双线

设计速度:350 公里/小时

线间距:5.0m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 7000m,困难 5500m

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局部地段不大于30‰。


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调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

最小行车间隔:5 分钟。


2.3 施工地点及工程范围:

施工地点:广东省江门市。


工程范围(起止里程) :DK0+000-DK99+164,线路长度 98.6km。其中外电源线路22.88公里。


2.4 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划分


施工范围及内容


限价(含税)/元


税率/%


1


外电源1标


鹤山西电水所2路、高明东电水所2路外电源的施工,包含高压电力电缆敷设、电缆顶管、冷缩电缆终端头、电缆井砌筑、高压电缆对接箱台基础及安装、10kV 户外隔离开关箱基础及安装等全线的外电源工程施工。


4080597.35


3



2.5 工期计划:


序号


标段


工期时间


日历天数


1


外电源1标


2026.10.30-2027.1.31


93



备注:工期计划具体以监理下达开工时间为准(招标人有权调整工期2个月,且有权按业主要求提前工期,投标人可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

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施工安全许可证,根据专业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或劳务备案)资质证书。以上证件保证时效性。


3.2信用与合规性:

3.2.1信用查询:查询纳税人身份,确认是否被列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等平台的与被列入“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纳税信用等级是否下降至 C、D 级,有无不良履约记录;

3.2.2记录查询:投标截止日前2023年8月至2026年8月,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或第三方证明)。


3.3分包准入证:


具有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分公司颁发的有效的《分包准入证》或在集团公司分包管理系统新准入。


其他方面

4.1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匹配(外电源1标,需外电源或电力变电专业;)业绩,且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同履约能力。


业绩证明材料须满足以下要求:


序号


业绩类型


业绩材料要求


提供不低于数量/个


是否需要提供£/R


标段


1


已完工项目业绩


主要证明材料(如①中标通知书或②劳务分包合同或③竣工验收/完工验收证明文件/分包工程完工确认书/封账协议书等证明文件;


辅助佐证材料(④项目结算资料或⑤发包人/总包单位出具的履约评价函)。


2


R


外电源1标


2


在建项目业绩


主要证明材料(如①劳务分包合同或②发包人/总包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说明或③任意一期结算发票及对应证明文件。


/



/


3


已完工项目业绩或在建项目业绩,任一类型


若提供“已完工项目业绩”则按“已完工项目业绩”要求提供;


若提供“在建项目业绩”则按“在建项目业绩”要求提供;


/



/


备注:

1.“已完工项目业绩”投标人需提供①-⑤项中不低于3项业绩证明材料,“在建项目业绩”需提供①-③项中不低于2项业绩证明材料,若因投标人提供材料明显缺失、不齐全,导致缺乏关联性或有效性,可视为无效业绩。


2.提供业绩时效均要求为2023年至2025年。


4.2一般纳税人资格及财务状况: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且具备增值税专票资格,出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


提供近3年(2023年-2025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证明无严重亏损或债务风险,具备履行合同的资金能力。(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3人员配置:

4.3.1管理岗证书要求: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需具备相应执业资格(一级/二级建造师证或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职称证)、无在建工程证明(投标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核查项目经理是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以确保其全职投入本项目;

4.3.2生产关键岗位要求:安全员需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3.3特种岗位要求:若有特种岗位,需提供人员资格证明书(如电工证、焊工证、架子工证等);

4.3.4社保缴纳记录:提供主要管理人员近3个月社保记录,2026年6月至2026年8月,若无要求填“无”。


4.4其他要求:

分包单位必须配合总包落实实名制管理及工资代发制度,农民工进场施工前,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指导农民工签署《进场承诺书》


5.3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法人主体,须于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9日17:00前(北京时间),完成投标响应操作;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