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项目】景洪市2026年“暖边固防”行动边境联防所关爱项目设备物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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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SBNLX‑2026‑ZB03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景洪市2026年“暖边固防”行动边境联防所关爱项目设备物品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66万元,招标人为景洪市边防委员会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保障业务开展,需采购储水罐、微波炉、锂电暴风机、取暖器、增压泵、防暴头盔、防刺服、防割手套、变频发电机一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景洪市2026年“暖边固防”行动边境联防所关爱项目设备物品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景洪市2026年“暖边固防”行动边境联防所关爱项目设备物品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新成立公司不足1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任意两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不足2个月的,需作出说明),或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应为本项目开始时间后)或是财政部门认可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或扫描件)。
2.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声明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5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受理等税款申报表》或《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若注册成立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4.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5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凭据或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注册成立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没有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9日18时00分到2026年08月26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9日09时00分
七、其他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BNLX‑2026‑ZB037
2.项目名称:景洪市2026年“暖边固防”行动边境联防所关爱项目设备物品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万元):30.66
5.最高限价(万元):30.66
6.采购需求:为保障业务开展,需采购储水罐、微波炉、锂电暴风机、取暖器、增压泵、防暴头盔、防刺服、防割手套、变频发电机一批。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供货到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扣减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9日至2026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
需提供材料如下:
(1)有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法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报名的无需授权);
3.未按上述1‑2项要求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的,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售价(元):400.00/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9日09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景洪市2026年“暖边固防”行动边境联防所关爱项目设备物品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66万元,招标人为景洪市边防委员会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保障业务开展,需采购储水罐、微波炉、锂电暴风机、取暖器、增压泵、防暴头盔、防刺服、防割手套、变频发电机一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景洪市2026年“暖边固防”行动边境联防所关爱项目设备物品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景洪市2026年“暖边固防”行动边境联防所关爱项目设备物品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新成立公司不足1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任意两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不足2个月的,需作出说明),或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应为本项目开始时间后)或是财政部门认可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或扫描件)。
2.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声明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5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受理等税款申报表》或《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若注册成立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4.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5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凭据或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注册成立不足1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没有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9日18时00分到2026年08月26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9日09时00分
七、其他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BNLX‑2026‑ZB037
2.项目名称:景洪市2026年“暖边固防”行动边境联防所关爱项目设备物品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万元):30.66
5.最高限价(万元):30.66
6.采购需求:为保障业务开展,需采购储水罐、微波炉、锂电暴风机、取暖器、增压泵、防暴头盔、防刺服、防割手套、变频发电机一批。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供货到位。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扣减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9日至2026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
需提供材料如下:
(1)有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法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报名的无需授权);
3.未按上述1‑2项要求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的,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售价(元):400.00/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9日09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