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项目】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奥林匹克尚阳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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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ZLXY‑2608‑ZF044)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奥林匹克尚阳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美之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2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奥林匹克尚阳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奥林匹克尚阳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及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6.2、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6.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0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31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奥林匹克尚阳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 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奥林匹克尚阳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领取或网上获取(将报名资料发到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LXY‑2608‑ZF044
2、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奥林匹克尚阳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0万/年
5、最高限价:120万/年
6、采购需求:采购内容为幼儿园食堂物资配送,本次采购项目共计1个项目包,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优先续签,续签期限不超过2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及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6.2、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6.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20日至2026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获取(将报名资料发到邮箱)
3.方式:网上获取(将报名资料发到邮箱)。
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08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6年08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及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奥林匹克尚阳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美之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2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奥林匹克尚阳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奥林匹克尚阳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及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6.2、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6.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0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31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奥林匹克尚阳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 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奥林匹克尚阳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领取或网上获取(将报名资料发到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LXY‑2608‑ZF044
2、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奥林匹克尚阳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0万/年
5、最高限价:120万/年
6、采购需求:采购内容为幼儿园食堂物资配送,本次采购项目共计1个项目包,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优先续签,续签期限不超过2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及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6.2、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6.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20日至2026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获取(将报名资料发到邮箱)
3.方式:网上获取(将报名资料发到邮箱)。
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08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6年08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及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