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新建散货流程皮带机永磁改造(一期)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新建散货流程皮带机永磁改造(一期)项目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新建散货流程皮带机永磁改造(一期)项目-施工(第二次)
1.2招标编号:ZS
1.3建设单位(发包人):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1.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1.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煤炭队相关区域。
2.2项目概况:投标人需完成土建基础、预埋、电缆等安装工作,投标人应提供项目完成所需的所有工作,包括以下工作:
1、预制舱基础2座及接地系统;
2、电机、水箱基础各14座;
3、14台电机10KV电缆回抽及电缆头制作;
4、1#分变至预制舱间电缆、光缆敷设、安装。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新建散货流程皮带机永磁改造(一期)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所附的“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4招标控制价:585423元(含暂列金3万元(含税)) 。
2.5工期:要求于合同签订后15天内具备施工条件。在现场满足改造条件后,投标人必须在40个日历天内基础部分施工,电缆部分施工逐台完成,2027年12月前完成。
2.6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全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五级及以上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资质)(备注:如已更换新证书则为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3.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统一要求为2026年5月-7月)。
3.5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名,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并于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投标人不得有失信记录。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公示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记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4日16时00分。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