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福州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福州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福州大学(本级)
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8日
预算金额:450万元人民币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与清运服务
服务范围:福建省内各校区危险废物暂存点动态服务(含旗山校区、怡山校区等)
服务期限:3年(自2027年1月1日起)
资质要求
1. 具备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涵盖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所需类别)
2. 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
3. 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替代部分证明材料(需承诺真实性)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节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 09:00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6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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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福州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466,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45,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7990000-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服务 1(项) 否 在采购人指定的危险废物暂存点开展危险废物的收集与清运工作。学校现有旗山校区、怡山校区、旗山科技园、侯官科技园、泉港校区、晋江校区等危险废物暂存点。中标人需随学校实验室建设情况动态调整服务地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5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自2027年1月1日起,如服务期内实际结算金额提前达到合同金额的,则合同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具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中类别须同时包括HW01(841-003-01)、HW49(772-006-49)、HW49(900-047-49)、HW49(900-999-49),须提供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自有运输能力或委托运输的,均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自有运输的,提供投标人自身的有效许可证复印件;委托运输的,提供投标人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协议复印件,以及被委托运输单位的有效许可证复印件。;(4)投标保证金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四、投标”关于“10.9投标保证金” 第(2)、(3)点的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09-18 至 2026-09-2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