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报名》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品牌建设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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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SCZA2026-ZB-2956/0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品牌建设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保障公司品牌咨询及策划、财经新闻传播、媒企关系、舆情应对、品牌平面设计管理、微信运营等各项宣传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进一步提升陕国投品牌影响力与市场竞争力,拟采购一年期品牌建设管理服务,通过专业机构服务,推动公司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持续提升,为公司转型发展和业务拓展提供有力支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品牌建设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履约能力;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及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0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不见面”购买或现场购买。
(1)电子邮件“不见面”购买:须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标书费购买凭证,以上扫描件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提交到电子邮箱,邮件名称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命名,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如需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至西安市领取。
(2)现场购买:须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至西安市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标书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开票资料发送到邮箱,包括汇款单、单位名称、纳税人税号、开户行、账号、地址及固定电话及电子发票的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纸质版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网上发布。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品牌建设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保障公司品牌咨询及策划、财经新闻传播、媒企关系、舆情应对、品牌平面设计管理、微信运营等各项宣传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进一步提升陕国投品牌影响力与市场竞争力,拟采购一年期品牌建设管理服务,通过专业机构服务,推动公司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持续提升,为公司转型发展和业务拓展提供有力支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品牌建设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履约能力;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及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0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不见面”购买或现场购买。
(1)电子邮件“不见面”购买:须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标书费购买凭证,以上扫描件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提交到电子邮箱,邮件名称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命名,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如需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至西安市领取。
(2)现场购买:须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至西安市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标书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开票资料发送到邮箱,包括汇款单、单位名称、纳税人税号、开户行、账号、地址及固定电话及电子发票的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纸质版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网上发布。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