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自来水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海青浦自来水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购公告
上海青浦自来水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海青浦自来水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购公告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a.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b.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c.投标单位具备光伏投资运营相关能力;
d. 施工资格条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非投标单位实施施工或投标单位无施工资格的,则须承诺承接本项目施工的第三方单位具备约定的施工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e.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青浦自来水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 招标编号:ZHCG
3、 折扣率限价:本项目采用上海市月度平均工商业电费基准价作为计价基数,由投标人自报折扣率,按每5年阶梯下调。首年(第一个五年度)折扣率最高限价94%,第二个五年度折扣率最高限价92%,第三个五年度折扣率最高限价87%,第四个五年度折扣率最高限价82%,第五个五年度折扣率最高限价77%。高于折扣率限价的报价不予接受。
4、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及上海市2026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充分利用我司下属水厂、泵站闲置屋顶资源,提升绿色能源自给率,降低运营成本,拟组织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具体详见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
5、 项目服务周期:自项目正式并网发电当日起计算,首期合作期限为20 个完整合作周年。首期期限届满前 90 日内,无书面解除、终止通知的,自动续期 5 个合作周年,合计合作周期最长 25 年;
6、 交付地点:青浦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2026年7月20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并请先电话确认)获取投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8月10日09:30时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