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正在招标:长春高新热力地下管网改造及智慧供热系统工程管道管材及工艺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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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LJH-cs2026-7-1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高新热力地下管网改造及智慧供热系统工程管道管材及工艺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5万元,招标人为长春高新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名称:长春高新热力地下管网改造及智慧供热系统工程管道管材及工艺检测;
竞争性磋商范围:热力管网管线的射线检测和超声检测,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建设地点:长春市高新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高新热力地下管网改造及智慧供热系统工程管道管材及工艺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高新热力地下管网改造及智慧供热系统工程管道管材及工艺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具备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2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Ⅱ级(中级)及以上。
2.3 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2.4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5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组成联合体磋商的除外)。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2.7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2.8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0日9时00分至2026年7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中内容写明联系人及电话 ①营业执照 ②资质证书(副本)③项目负责人证书 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07月30日09时00分
七、其他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JLJH-cs2026-7-10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热力地下管网改造及智慧供热系统工程管道管材及工艺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范围:热力管网管线的射线检测和超声检测,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建设地点:长春市高新区;
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
质量要求: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具备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2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Ⅱ级(中级)及以上。
2.3 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2.4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5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组成联合体磋商的除外)。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2.7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2.8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7月20日9时00分至2026年7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0日9时00分至2026年7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中内容写明联系人及电话 ①营业执照 ②资质证书(副本)③项目负责人证书 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7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开启时间:2026年7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高新热力地下管网改造及智慧供热系统工程管道管材及工艺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5万元,招标人为长春高新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名称:长春高新热力地下管网改造及智慧供热系统工程管道管材及工艺检测;
竞争性磋商范围:热力管网管线的射线检测和超声检测,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建设地点:长春市高新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高新热力地下管网改造及智慧供热系统工程管道管材及工艺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高新热力地下管网改造及智慧供热系统工程管道管材及工艺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具备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2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Ⅱ级(中级)及以上。
2.3 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2.4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5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组成联合体磋商的除外)。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2.7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2.8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0日9时00分至2026年7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中内容写明联系人及电话 ①营业执照 ②资质证书(副本)③项目负责人证书 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07月30日09时00分
七、其他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JLJH-cs2026-7-10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热力地下管网改造及智慧供热系统工程管道管材及工艺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范围:热力管网管线的射线检测和超声检测,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建设地点:长春市高新区;
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
质量要求: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具备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2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Ⅱ级(中级)及以上。
2.3 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2.4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5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磋商。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组成联合体磋商的除外)。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2.7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2.8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7月20日9时00分至2026年7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0日9时00分至2026年7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中内容写明联系人及电话 ①营业执照 ②资质证书(副本)③项目负责人证书 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7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开启时间:2026年7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