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招标=融合处理平台及在船人员打卡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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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GZ2026F0607)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融合处理平台及在船人员打卡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3.6700万元,招标人为广东海安水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2,536,700.00元(其中,包组一人民币1,794,900.00元,包组二人民币741,8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上新业态信号融合处理平台开发建设服务; (002)海安海上智慧管理平台升级——在船人员管理模块建设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上新业态信号融合处理平台开发建设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③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四)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六) 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七)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八) 本项目只接受获取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九)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002海安海上智慧管理平台升级——在船人员管理模块建设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③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四)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六) 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七)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八) 本项目只接受获取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九)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1日09时30分到2026年08月07日17时30分
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番禺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1日10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编号:GZ2026F0607
(二) 项目名称:融合处理平台及在船人员打卡系统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 项目类别:服务类
(五) 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2,536,700.00元
(六) 采购需求:
标的数量:2项
服务内容:
(1) 包组一:
①标的名称:海上新业态信号融合处理平台开发建设服务;
②预算金额:人民币1,794,900.00元;
③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成交供应商须完成本项目系统开发、现场部署及全流程联调测试全部建设工作并同步完成为期1个月的系统试运行,保障系统各项功能稳定、满足正常上线运行标准。
(2) 包组二:
①标的名称:海安海上智慧管理平台升级——在船人员管理模块建设服务;
②预算金额:人民币741,800.00元。
③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成交供应商须完成本项目系统开发、现场部署及全流程联调测试全部建设工作。
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见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投包组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只对所投包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兼投兼中。
二、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三、其他
我公司可提供纸质磋商文件。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磋商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领取纸质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融合处理平台及在船人员打卡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3.6700万元,招标人为广东海安水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2,536,700.00元(其中,包组一人民币1,794,900.00元,包组二人民币741,8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上新业态信号融合处理平台开发建设服务; (002)海安海上智慧管理平台升级——在船人员管理模块建设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上新业态信号融合处理平台开发建设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③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四)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六) 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七)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八) 本项目只接受获取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九)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002海安海上智慧管理平台升级——在船人员管理模块建设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③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四)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六) 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七)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八) 本项目只接受获取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九)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1日09时30分到2026年08月07日17时30分
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番禺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1日10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编号:GZ2026F0607
(二) 项目名称:融合处理平台及在船人员打卡系统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 项目类别:服务类
(五) 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2,536,700.00元
(六) 采购需求:
标的数量:2项
服务内容:
(1) 包组一:
①标的名称:海上新业态信号融合处理平台开发建设服务;
②预算金额:人民币1,794,900.00元;
③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成交供应商须完成本项目系统开发、现场部署及全流程联调测试全部建设工作并同步完成为期1个月的系统试运行,保障系统各项功能稳定、满足正常上线运行标准。
(2) 包组二:
①标的名称:海安海上智慧管理平台升级——在船人员管理模块建设服务;
②预算金额:人民币741,800.00元。
③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成交供应商须完成本项目系统开发、现场部署及全流程联调测试全部建设工作。
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见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投包组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只对所投包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兼投兼中。
二、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三、其他
我公司可提供纸质磋商文件。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磋商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领取纸质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